首页 > 玄幻魔法 > 不死墓 > 第三十四章 行者

第三十四章 行者(1/2)

目录
好书推荐: 上山打野猪的第一本书 妖孽的赎罪 反派:师尊师姐求你们了 盗笔:我生了小哥他们的崽 四合院:从采购员开始的幸福生活 承明之治 血族小子 腹黑狂妃:夫君乖乖不要逃 诸易 雁回,月满西楼

炽日高深,部落的人重返一年又一年的时光,村人的一辈子只能为了生存奋斗,心中的激昂早以丢失,古树茂盛,一颗颗有几十丈长,禁海翻滚,让不少生物被席卷上岸。

“吼!”

法岛宝山上,一只只蛮兽咆哮,炽日的高升代表着它们地位被取代,是古禽的狩杀场。

“啼刹!”古树丛中,一只蓄势待发的三足地鼠低吼,冲向前方的一头紫兔,在瞬间叼中它的脑袋,直接咬个粉碎,正要饱餐一顿时,却被天际盘旋的一只古禽注视。

古禽一个俯卧,就冲向三足地鼠的地盘,直接抢下它的口中食,令三足地鼠气的磨牙。

“嘿嘿,你是我的口中食!”正当古禽刚刚陶醉于自己的战果后,有呐喊从百丈古树中传出,一只长矛从中撒去,直接命中大禽脑门,眼前一片黑,让它从空中坠下。

“扑腾!”

古禽坠地,嘴角淌着一丝丝血,被一个黑人小伙从古林中窜出,直接拽在上中,笑望众人。

“哈哈!看到没?我这战矛法修炼的还可以不?”

黑人大笑,似乎有意示威,后直接拔光古禽的一身金羽,以特殊手法直接编造成一把金羽扇,扬威似的扇动这清风,口中还不时说道:“这等炽日,就要有一柄好扇子!”

“啧啧,你可拉倒吧!我也能杀这古禽!”

有人调侃,在黑人前方,有一群身着皮衣,手持战矛的壮年男子,其中景文也站在里面,听着众人谈论。

来到这个部落已经过了足足三天,景文已经彻底适应,他曾拽着树藤,穿梭在这片浩土中,心中倒是有些向往这样的生活,准备常驻下去,抛下世间一切累。

在这期间,十三爷对他很照顾,即便打蛮兽累了,半晚他也会来自己的竹蓬送吃的,讲述他过完的一切事。

这三天,他学到了太过地球没教过的事,如战矛法、口译(一切蛮兽语)、普特斯的语言(据说是神的语言,南离通用话)等,统统都让他受益良多。

在曾经,景文只想当一位考古人员,为国效力,可如今内心却动摇了。

十三爷曾经问他一句话,人活在这个世间到底是为了什么,那时候景文如实回答,说,为了兄弟姐妹,以及亲人们而活,可十三爷听后反而直接反驳。

“这片天地我来过,曾经也为了自己的一时想法努力拼搏过,守护过想护着的人,有过重要的事,哪怕最后成为了浩世中,一滩不起眼的黄土,也能自豪的瞑目。”

这是十三爷的原话,也景文彻底改变心意,感悟颇大。

“再见了,养育我,培育我的祖国,若是有机会能回归,我自当尽全力报效,可……这也能等到来生了。”景文默默低语,却被一只大手拍中了肩,回头看去,就见一咧牙的黑人。

“老大,怎么了吗?”景文亲切笑道,起先搭话。

这厮黑人面目憨厚,比景文高了一颗头颅,可杀蛮兽的手段那在部落都是数一数二的,是景文现如今奋斗的目标,也是除了十三爷以外,唯一一个对他十分照顾的人。

“啊,没啥!就是见你有些恍惚,怕你是不是口渴了,问问看要不要喝点古禽血!”

黑人橄尔笑道,有意替景文减少压力,这让景文心头一暖,也不好拒绝别人一番好意,当下立马笑着点头,被拉去走向先前射杀的那头古禽血盘中。

这古禽是一只雕朱雀,雀如其名,是大雕和古雀的杂交遗禽,有些罕见,是不错的成果。

“来,我给你动手!”橄尔大笑,咧起了白牙与他的黑脸格格不入,却让景文笑着回应,见他持着小斧走向雕朱雀的尸中,顿时不解起来,当见到接下来的一幕,这才释然。

只见,橄尔高举斧头,直接砍下了雕朱雀的一颗头颅,磨弄下外面的金羽,提给了景文,豪爽笑道:“喝吧!这孽畜头颅的血最多!喝了就能解渴了!”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书页 目录
新书推荐: 九霄星辰诀之天命秦夜 反派师妹又被凤族师兄撩红了耳朵 说我是废柴要退婚,其实我是天才 偷炼鸿蒙,诸天大佬求我别疯了 穿越成金发精灵成为世间最强 让你守着垃圾山你合成金丹当晚餐 心尊 雾隐忍者传 从种田养蜂开始长生修仙 乱拳捶暴大帝魂,本大爷是社会人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