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贷款办理
服务对象:公积金缴存的职工
受理条件:
1.公积金开户、连续正常足额缴存满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、建造、大修自住住房,且符合赣州市贷款条件的,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2.湖南部分城市(长沙市、株洲市、湘潭市、岳阳市、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)、深圳市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赣州市购房的,提供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的可按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;
3.符合其他贷款条件。
申请材料:
——购二手房的专项资料
1、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簿;
2、婚姻关系证明;
3、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(卡);
4、完税证明和增值税发票;
5、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、买卖双方同意贷款资金转入的银行账户。
注:
1.湖南部分城市(长沙市、株洲市、湘潭市、岳阳市、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)、深圳市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还需提供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及近一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(含提取明细)。
2.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《生育登记回执》和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3.享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优惠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
——购商品房(现房)的专项资料
1、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簿;
2、婚姻关系证明;
3、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(卡);
4、首付款的税务票据;
5、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;
6、若用他人不动产作抵押的,提供用于抵押的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利人夫妻双方(包括共有权人夫妻双方)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。
注:
1.湖南部分城市(长沙市、株洲市、湘潭市、岳阳市、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)、深圳市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还需提供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及近一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(含提取明细)。
2.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《生育登记回执》和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3.享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优惠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
——购商品房(期房)的专项资料
1、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簿;
2、婚姻关系证明;
3、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(卡);
4、首付款的税务票据;
5、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;
注:
1.湖南部分城市(长沙市、株洲市、湘潭市、岳阳市、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)、深圳市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还需提供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及近一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(含提取明细)。
2.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《生育登记回执》和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3.享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优惠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
——购买拍卖房的专项资料
1、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簿;
2、婚姻关系证明;
3、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(卡);
4、完税证明和增值税发票;
5、已过户的不动产权证;
6、拍卖成交确认书。
注:
1.湖南部分城市(长沙市、株洲市、湘潭市、岳阳市、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)、深圳市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还需提供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及近一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(含提取明细)。
2.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《生育登记回执》和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3.享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优惠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
——自建房的专项资料
1、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簿;
2、婚姻关系证明;
3、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(卡);
4、不动产权证书;
5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;
6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;
7、提供承建方或借款人的银行账户;
8、若用他人不动产作抵押的,提供用于抵押的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利人夫妻双方(包括共有权人夫妻双方)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。
注:
1.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《生育登记回执》和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2.享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优惠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
——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专项资料
1、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簿;
2、婚姻关系证明;
3、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(卡);
4、提供借款人与拆迁单位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;
5、补交款票据;
6、拆迁单位的银行账户;
7、若用他人不动产作抵押的,提供用于抵押的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利人夫妻双方(包括共有权人夫妻双方)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。
注:
1.湖南部分城市(长沙市、株洲市、湘潭市、岳阳市、郴州市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)、深圳市及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还需提供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及近一年内的公积金缴存明细(含提取明细)。
2.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《生育登记回执》和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3.享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优惠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
——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资料
1、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簿;
2、婚姻关系证明;
3、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存折(卡);
4、提供翻建、大修的不动产权证书;
5、建设规划部门的翻建批文或房屋安全鉴定证明(大修住房的需出具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);
6、借款人与施工方的大修施工合同和施工方或借款人的银行账户;
7、若用他人不动产作抵押的,提供用于抵押的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权利人夫妻双方(包括共有权人夫妻双方)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。
注:
1.享受三孩家庭相关政策的需提供《生育登记回执》和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2.享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优惠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
办理流程:
职工提供要件材料→递交申请书至分中心审核审批→签订合同→办理贷款担保抵押→中心(分中心)发放贷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