株洲那些人可以申请公积金商转公(株洲市商转公)

佚名 2023-11-15

株洲商转公申请对象如下:

(一)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,其公积金账户处于"正常"状态。公积金账户欠缴、封存、或销户的,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。

(二)借款申请人除应符合《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》规定的贷款条件,即应为贷款房屋的产权人,信用状况良好,具有还贷能力等外,还要求应为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借款人,配偶是商转公住房的共有产权人的,也可作为商转公贷款的借款申请人。

(三)借款申请人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有效产权住房的,或已因2套自住住房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或本套商转公住房已办理购房提取或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的,或结清原商贷超过6个月的,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。

(四)已还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一年以上,该笔商贷信用良好无逾期还款记录。

株洲市商转公办理条件如下:

1.符合《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款管理办法》规定的贷款条件。

2.借款申请人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配偶(配偶应为本套商转公住房共有产权人 )。

3.原商贷已还款一年以上,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。

4.本套商转公住房未办理过提取 ( 首套房除外)和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。

5.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,不存在除原商贷抵押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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